为了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使期末考试命题更加科学规范、严谨合理,准确评价课程的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学校对期末考试命题提出如下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由公共教学部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集中判卷。试题需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
2、同一专业相同的课程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集中判卷。试题需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3、需独立出题的考试,出题人需在考试前向学院教务提交A、B两套试卷,由教务人员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考试试卷,另以套作为补考试卷。
4、学校要求每位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之前,认真设计考试内容和形式,在提交所授课程考试试卷和评分标准的同时提交本课程命题的“双向细目表”。
5、“双向细目表”格式如下:
说明:
记忆:是指能够对概念、定义、公式等进行准确的复述、判断或选择。表现题型通常为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
理解:是指能够对概念、原理、工艺、操作流程等能够用自己的语言进行描述、叙述或阐述等。表现题型通常为简答题。
应用:是指能够应用课程中某一章节的知识点,分析解决简单问题。表现题型通常为计算题、简单程序设计等。
综合应用:是指能够应用本课程多章节知识点(甚至应用相关课程的知识点),分析解决复杂或综合问题。表现题型通常为综合计算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复杂程序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