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实训室设立安全监督员,监督检查日常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问题。
2、实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实训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责任落实到人。
3、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及设备(包括仪器)的安全负责,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
4、各种设备,未经学院同意,他人不得擅自动用。严禁擅自改变装置或设置。
5、实训室内严禁吸烟、明火取暖或照明。
6、易燃、易爆、危险品及贵重物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7、各种消防设备要配备齐全,存放固定位置,保持完好状态,确保随时可取可用。保持消防通道和紧急出口畅通。
8、发生火情,及时扑救,拨打校园报警电话81225110(小号5110),必要时可直接拨打119;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不许隐瞒或拖延上报。
9、下班或节假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断电、断水、断火、关窗、锁门。
10、定期检查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消除隐患,确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设备带故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