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汽高专培字〔2016〕9号
前言
为了确保高质量的培训服务能够不断地满足企业对人才培训的需求,逐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与时俱进地激励全校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教学实施,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培训能力。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时长、课程内容的前瞻性、创新性及复杂性等方面,在比照职业教育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基础上,合理地量化并确定学校培训教学工作量及相应的培训酬金标准,对2004年一汽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进行全面修订与完善,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培训学院、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共同管理。
本办法由培训学院负责起草。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从事职业培训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外聘教师培训酬金发放标准根据客户培训合同、教师协议价格,由承办院部申报,培训学院审核、计划财务处审核及发放。
2.管理原则
2.1满足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培训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培训服务,激励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培训活动,规范培训酬金发放流程及标准。
2.2培训酬金发放按照培训教学工作量由承办院部申报、培训学院审核、人事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后,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发放。
2.3教师培训酬金为税前个人所得,实得金额为扣除个税后所得金额。
2.4培训教学系数认定小组
组长:主管培训校长
成员:培训学院院长、承办院部院(部)长、培训项目委托方负责人。
3.管理细则
3.1培训教学计酬方法
3.1.1培训教学酬金标准及计酬工作量的计算
(1)培训教学酬金标准
培训教学(学时)酬金标准为50元/学时。
(2)计酬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培训计酬工作量(学时)=(A+ B+C)*实际授课学时
其中A为课程难度系数,B为培训合班系数,C为校外授课系数。
(3)课程难度系数A的取值,参照下表。
(1)培训合班系数B,取值参照学校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35≤1个自然班≤45人,B=0;2个自然班,B=0.5;3个自然班,B=0.8;4个自然班,B=1;
(2)校外授课系数C,取值为0.25。
(3)培训教师授课学时确定,依据培训学院下达的《培训任务书》。
3.1.2非工作日跨部门培训支持工作量计算
跨部门培训支持是指未承办培训院部在业余时间支持承办培训院部确保培训的顺利实施而进行的设备维护(包括机房维护)。
培训支持工作量= 2学时/人.天*培训支持天数
3.1.3企业咨询和技术服务类培训工作量的计算
企业咨询和技术服务类教师工作量的计算采取项目管理方式。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合同、工作内容及交付成果进行项目工时费用申报及审批,经审批后执行。
3.2培训考务酬金标准
3.2.1专项(含大型考试、技能竞赛)培训考务酬金标准
(1)命、组、审题考务酬金标准
命题为 200元/套;组题为100元/套;审题为50元/套。
理论考试:命题人员须提交试题及答案(书面和电子版)。
技能考试:命题人员须提交试题、工量具清单、评分标准、图纸。
(2)评卷/件考务酬金标准
理论考试为2元/套;技能考试为5/件。
(3)非工作时间全封闭制印订卷考务酬金
参与非工作时间全封闭命题教师制印订卷考务酬金为0.5元/套。
(4)监考酬金标准
监考是指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参与培训理论考试或技能大赛等专项考试的监考、巡考、主考、设备维护、安保等保障考试或大赛活动顺利进行的人员。监考酬金标准参考学校《学历职业教育考务费用发放规定》执行。
(5)大赛评委酬金标准
担当学校或企业组织的技能大赛评委工作的教师,大赛评委酬金标准为400元/天。担当企业组织的大赛评委工作的教师,需在企业赛前向培训学院申报,并提交企业大赛通知。
大赛评委酬金=大赛评委酬金标准*实际比赛天数。
3.2.2培训班结业考试考务酬金计算方法
培训班结业考试按培训学院下达《培训任务单》核定考务工作量。
培训班单科结业考试(含理论、实际及机考),不发放考试命题、评卷及监考等考务酬金,考务工作由任课教师承担,计入教师授课学时。
培训班结业考核涉及两门及其以上的培训综合测试,其考务酬金标准参照专项考试考务酬金标准。
3.3 专项评审培训酬金标准
担当学校或企业组织的培训课题或培训项目评审工作的教师,培训酬金标准为400元/天。
3.4培训酬金申报与发放流程
培训项目结束后由培训实施院、部每月8日前向培训学院申报,由培训学院根据《培训任务单》进行审核,人事处审核、主管校长签字,计划财务处进行发放。
3.5 培训酬金执行异议处理
在严格执行学校培训管理和财务制度下,培训教师对培训工作量计算方法或培训酬金执行中有异议者,由学校培训学院、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进行解释与处理。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印发